注册韩国公司
1) 注册韩国公司的程序:
外国人投资申请(韩国贸易公社或外换银行-以实际投资人名义申请帐户) – 投资资金汇款(外换银行或海关携带入国) – 法人设立登记(法院登记所) – 法人设立申请及事业者注册 (本店所在地 管内事务所) – 投资(注册)资金转账到法人账户(外换银行) – 外国人投资企业注册准备文件
2)客户所需提供资料
* 私人投资者: 护照及身份证复印件,韩语或英文翻译的在本国内公证本各2份
董事及股东的委托书原件公证件各2份
填妥“注册株式会社外国人标记事项”
3) 办理时间:
30个工作日(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及注册资金到位的情况下)
要求至少3个人,一个人做股东及董事,最低注册资金5000韩币,其他人可以做名义股东,也可作董事
设立韩国分公司、办事处的有关说明
韩国对外国企业和商会组织在韩设立分支机构基本上实行自由化,其设立等手续也基本是申报制,主管部门由政府---财经部转到中央银行,现已转到50多个政府指定的可经营外汇的银行(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在韩营业的各类银行,即国家控股、参股银行及民间资本银行、外资银行)。
韩国没有专门针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的法律,其主要依据是《外汇交易法》及配套的《外汇交易管理规定》的有关章节(第7-78条)。外国银行设立分行要另外履行有关报批手续,适用法律是《银行法》。
韩国公司注册时公司分类
1. 投资法人公司:必须在韩国实地经营,注册资金最低5000万韩币,折合人民币40多万,资金来源必须是现金和资金用途为投资的银行汇款。
2. 在韩国进行盈利活动的分支机构称为“支店”,即分公司;仅履行业务联络、市场调查、研发等非盈利活动的称为“事务所”,即办事处、代表处,国内客户居多办理此类公司。支社:即分公司,公司是不需要有最低的注册资金限制的,但是公司的功能和第一种当地实体公司基本一样。办理条件:必须在中国有公司,且公司注册资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,提供国内营业执照做公证(中国做)。
3. 办事处:办事处没有资金限制。但是它与前二种有本质的区别。它只是一个联络处,不可以自己营业。